主办单位: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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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县卫生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综合性文稿草拟、政务信息传递、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保卫、接待和信访工作;承办双拥、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和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射阳卫生》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公章保管使用和机关财务批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的具体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指导全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的大中专毕业就业及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县直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党员、干部、编制年统工作;承担党委、统战、老干部、群团组织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物资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对全县卫生财务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卫生基本建设,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协同物价部门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直属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医政科(中医管理科)

  负责全县三级医疗保健网的规划、建设和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务人员服务规范,负责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规划,执业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管理制度、规程和技术操作常规;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全县医疗安全、非传染病和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医疗事故的鉴定和重大突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医疗救护;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司法鉴定;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征兵、招生、招工等体检工作及学会、社团组织的管理及老干部保健等工作;负责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论证、立项、成果鉴定和科研条件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医学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负责初、中等医学教育和卫生职业教育管理;负责成人医学教育,指导临床进修和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行业各类技术标准;拟订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科研、教育工作;组织搞好中西医结合及农村中医工作。

  (五)卫生监督科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贯彻与监督实施,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承办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等工作;拟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疾病控制措施,编制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组织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疾病发生、蔓延;负责监督实施公共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基层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劳动、食品、学校、环境、放射卫生及化学保健品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妇女、儿童疾病的防治控制,负责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六)爱国卫生运动科

  负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分担任务的落实;开展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及创建卫生城镇和卫生先进单位的检查评比活动;拟定全县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的管理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重大疫情及中毒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对策,并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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